意昂4平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外事管理的意見
(同委發〔2014〕3號)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外交部、中央外辦、中央組織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省部級以下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3〕16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教育外事管理的意見》(教外綜〔2013〕63號)🎐、《意昂4平台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同委發〔201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提出進一步加強學校外事管理的意見如下。
一🏋🏽♂️、進一步規範因公臨時出國
(一)嚴格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因公臨時出國
1.科學製定年度計劃。緊緊圍繞學校改革發展中心工作,堅持因事定人🧑🏻🦽,先由外事辦公室每年年初統籌確定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重要任務事項,再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分工提出校領導因公臨時出國計劃與人選建議,上報學校意昂4常委會討論。不安排考察性出訪🉑。大幅壓縮幹部出國培訓規模。不安排無實際需要的國外培訓⏺。不參加由外方資助的背景復雜、專題敏感的出國培訓👨🏼🦱。不赴國外出席無實質內容的慶典、內部慰問等活動🌑。原則上校領導不同團出訪🦵🏽,也不在6個月內分別率團出訪同一國家或地區🦹♂️。出國參加會議等活動要有選擇🧔🏻,不得逢請必到。
2.嚴格執行限量規定🦹🏽。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書記🍭、校長年度出國訪問不得超過30天🕥🧵。依此從嚴控製副書記、副校長及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已離退休校級領導原則上不再派遣出國執行任務。已離開原工作崗位且所從事工作與原單位無關聯的黨政幹部,不得再由原單位安排因公出國🚶♀️➡️。
3.嚴控計劃外團組。原則上不安排校領導計劃外團組出訪👵。未列入學校年度計劃的校領導出訪任務等事宜🫙,確需安排的應商外事辦公室,報學校意昂4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
(二)規範安排因公臨時出國團組
1.嚴格執行應邀出訪規定🥻。出訪須有外方業務對口部門或相應級別人員邀請,邀請單位和邀請人應與出訪人員的職級身份相稱🏀。不得接受海外華僑華人和外國駐華機構邀請👱🏻🐜,嚴禁通過中介機構聯系或出具邀請函。
2.嚴格控製出訪團組人數、國家數和在外停留天數。書記👓、校長率團組人數不超過6人,副書記、副校長以下團組人數不超過5人,每個團組校級領導不得超過2人🫳🏿。嚴禁通過組織“團外團”或拆分團組❎🫎、分別報批等方式在代表團正式名單外安排無關人員跟隨或分行。嚴禁派人為出訪團組打前站。不得攜帶配偶和子女同行🛂。每次出訪不得超過3個國家和地區(含經停國家和地區🧑🏽,不出機場的除外📗,下同),在外停留不超過10天(含離、抵境當日,下同)。出訪2國不超過8天🗺,出訪1國不超過5天🍲,赴拉美🤽🏼♂️👾、非洲航班銜接不便的國家的團組,出訪2國不超過9天,出訪1國不超過6天。
3.規範管理𓀓,審批程序按照《意昂4平台因公出國(境)審批管理辦法》(2012)嚴格執行🧜🏼。學校中層幹部安排因公臨時出國團組另行製定規定,目前暫時參照上述辦法執行🤚🏼。
(三)務實節儉安排因公臨時出國團組
1.要講究實效。出訪團組應有明確的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實質性公務活動時間應占在外日程的2/3以上。嚴禁安排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娛樂活動👩🏽💼。
2.要註重節約。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交通工具和住宿👉🏼,不得鋪張浪費。書記校長出訪可安排普通套間,副書記、副校長以下人員安排標準間。出訪團組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等外交機構之間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互贈禮品或紀念品🤵♀️,但可贈送學校教師著作和學生作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出訪團組用餐應勤儉節約。
(四)實行因公臨時出國信息公開與共享
除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內容和事項外🤶,校領導出訪前在便於校內人員知曉的學校公告欄如實公示有關團組和人員信息,公示期限原則上不少於5個工作日,內容包括團組全體人員的姓名、單位和職務,出訪國家、任務🐦⬛、日程安排、往返航線,邀請函🛺、邀請單位情況介紹🤒,經費來源和預算😯。在向教育部出訪請示中註明公示情況🎨。出訪團組回國後🔒,在1個月內公布團組執行情況和出訪報告,自覺接受師生監督,實現資源共享⛳️。
學校中層幹部出訪前除在學校信息門戶網站如實公示有關團組和人員信息外😛,還應在所屬的學院、部處公告欄公示,公示期限原則上不少於5個工作日🕊。
二、加強國際會議和學術交流管理
(一)出席國際會議和參加學術交流
1.校領導應邀出席國際會議工作計劃在每年年初統籌考慮。原則上從嚴控製出席一般性國際會議。出席外方負擔全部費用的國際會議也應符合業務工作需要,並盡量與業務出訪活動相結合。出席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國際會議,可根據國際合作需要適當放寬。
2.校領導應把主要時間和精力投入學校管理工作👐🏼,以學者身份出國(境)進行個人學術交流活動原則上安排在假期進行☯️,納入年度計劃,並不得使用學校行政事業經費🚣♀️👇🏿。
3.學校中層幹部參加國際會議😙、進行個人學術交流活動等另行製定規定,目前暫時參照上述辦法執行🧑🧑🧒。
(二)在校舉辦國際會議
1.申辦和舉辦國際會議、邀請重要外賓或敏感人士來校參加國際會議由校外事辦公室歸口管理,報學校領導批準👿。重大國際會議應報校長辦公會批準。國際會議應以學術交流為主,從嚴控製在校舉辦一般性的國際會議和大型涉外活動🏖。嚴控由學校經費支付的國際會議。對規模大👨🏽🍳,規格高,無實質性內容的國際會議和涉外活動👩👦👦🧙🏻♀️,除配合國家外交需要外,原則上不予審批。
2.認真執行在校舉辦國際會議審批製度🪶。舉辦國際會議應符合學校學科建設和發展🎮,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目的明確。一般性國際會議須至少在對外宣布前4個月書面報校外事辦公室,經校領導批準後上報教育部審批;重大國際會議應在會議召開前一年的每年9月20日前書面報校外事辦公室🚴🏼♂️,經校領導批準後上報教育部審批。
3.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及其下屬機構和個人不得對外申辦或許諾舉辦國際會議。經批準舉辦國際會議的單位,要嚴格執行學校製定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合理編製會議預算,從嚴控製經費支出🐗,原則上經費自籌⬇️。會議如涉及敏感事宜,應及時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如無特殊需要,未經批準,原則上不搞固定年會或與外方輪流開會機製。對已形成系列的國際會議,要對會議的重要性和可持續性等進行評估✡️,及時調整或清理效果不明顯的會議。原則上不得跨地區、跨系統舉辦國際會議。如確需異地辦會,須說明充分理由,並征求會議舉辦地省級外事部門意見。
4.禁止利用國際會議搞公費旅遊💆🏼♀️、重復宴請、贈送高檔禮品👱♂️。禁止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國際會議,不得利用舉辦國際會議之名搞創收,損害學校形象。各單位要加強對負責舉辦國際會議的有關人員進行外事紀律教育,註意內外有別😁,嚴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利益💁♀️。
三🧟♀️、嚴格外賓來訪安排和接待規格
1.從嚴從緊控製外賓團組和接待費用🍓。根據國際教育合作和教育交流需要❇️,接待外賓既要體現外事禮儀,又要講求節儉和工作實效。除履行雙邊協議或體現對重點國家和地區的禮遇外🥌,外賓來訪的食宿和交通等一般按照對等原則安排。外事禮品應當以師生作品為主⬇️➡️。
2.節儉務實安排外賓食宿和交通。正部級以上官員率領的代表團👰🏿♀️,可安排五星級賓館;副部級以下官員率領的代表團以及其他一般外賓代表團🦵🏽𓀃,安排的賓館最高不超過四星級🦹♂️。宴請原則上使用學校內部賓館和招待所🏥,不上高檔菜肴。到訪的重要外賓宴請一般安排在校內餐廳✨,確有必要在外安排的宴請要嚴格控製宴請標準,減少中方陪同人員。外賓用車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除少數重要外賓乘坐小轎車外,其他外賓可視人數多少安排適宜車輛集中乘車,減少隨行車輛🎚。
四、改進新聞報道
學校官方網頁和外辦網頁報道國際合作活動要增強針對性,突出務實性👧,壓縮篇幅,突出重點🤷🏻♀️🧑🦯➡️,突出教學🥌、科研合作👩🎤👨🏼🍳。純禮節性的會見一般不發消息。校領導一次出訪原則上只發一條消息。校領導參加外事活動一般報道不超過300字🧟♀️。重要國際合作內容可另作專題報道😖。
五、加強學校外事工作的統籌協調
按照教育部加強對外事工作統籌協調的精神☢️,校內各部門對外商談重要國際合作項目、簽署重要合作協議以及呈報外事工作相關請示件須經學校外辦審核後報校領導審批🙇♂️🐯。
外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訪和來訪團組🦩、在校舉辦國際會議計劃製定💦、報批和執行工作。組織人事部門加強因公出國人員備案工作;財務部門加強外事經費的預決算管理;紀檢監察部門嚴格開展因公臨時出國紀律檢查和監督工作🦇。外事部門會同組織、紀檢部門及時修訂《意昂4平台因公出國(境)審批管理辦法》、製定《意昂4平台中層幹部出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
本意見由學校外事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有關規定,凡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