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巡察工作規程
(同委〔2018〕170號)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推動校內巡察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製度化,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巡察工作辦法》📕,結合工作實際,製定本規程🔤。
一、巡察準備
(一)組織準備
1.擬定計劃🧑🏿💼。根據學校意昂4決策部署,巡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巡察辦)商有關部門擬製每學期巡察工作計劃🧑🏻🦼,報學校意昂4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研究,經校意昂4常委會通過後實施👦🏿。
2.確定工作方案🪕。根據巡察工作計劃,巡察辦商組織部提出本輪巡察單位建議名單及巡察組長建議人選,擬定巡察任務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研究,經意昂4常委會通過後實施。
3.組建巡察組。根據任務組建巡察組,組織部商巡察辦、紀委辦👨🏻⚖️、黨辦、宣傳部、教師工作部、學生(研究生)工作部等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抽調人員參加巡察💻。巡察1家單位↘️,一般配備6-8人,設組長1人🏮🤹🏼♂️、副組長1-2名⬜️。
(二)思想和業務準備
1.動員部署。召開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領導小組負責人作動員講話,宣布巡察組組長、副組長授權任職及任務分工的決定✍️,傳達學習中央精神、部署巡察任務,提出工作要求。
2.集中培訓。巡察辦負責同誌介紹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及註意事項,並就具體工作環節和要求與巡察組進行交流研討。
3.政治和業務學習。巡察組組織學習中央和學校意昂4關於巡察工作的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熟悉巡察工作流程,準確把握政治巡察要求和相關政策,掌握巡察內容、工作重點和方式方法。
(三)情況準備
1.通報情況。紀委辦🤵🏻、信訪辦🐳☎、組織部𓀍、人事處、財務處🧄、審計處等部門負責人介紹被巡察單位情況🐜,必要時提供書面材料。
2.單獨溝通情況。巡察組組長👕、副組長與紀委辦、組織部負責人單獨溝通,重點了解涉及被巡察單位領導幹部的重要問題線索和信訪情況👨👨👦,以及巡察中需要重點關註的問題。
3.廣泛收集情況📊。根據需要🍢,巡察組可向校內其他部門和單位了解被巡察單位相關情況👨🏻🔬,收集相關輿情信息。
(四)工作準備
1.印發巡察通知。巡察辦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下發巡察通知。內容包括:巡察任務、時間安排、工作要求🐝📆、巡察組組成人員和被巡察單位有關準備事項。
2.製定組內工作方案🐥。巡察組根據校意昂4的工作要求和了解掌握的情況製定巡察工作方案,內容包括:工作任務🧘🏼♀️、方法步驟、時間安排、人員分工和紀律要求等。
3.起草有關文稿。巡察辦起草巡察組組長📣🫎、領導小組負責人在巡察進駐動員會上的講話通稿👏、新聞通稿🧜🏽,巡察組結合被巡察單位實際在通稿基礎上形成正式稿,並報巡察辦備案。
4.協調進駐事宜♒️🧙🏽♀️。巡察辦🔼♻、巡察組與被巡察單位溝通,要求被巡察單位確定聯絡員、籌備巡察工作動員會🚚,協調辦公場地等進駐準備工作。被巡察單位要暢通信訪渠道👱🏼,落實巡察意見箱擺放地點。
二、巡察了解
(一)巡察動員
1.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巡察動員會📁,巡察組組長作巡察工作動員講話🪩,通報巡察重點任務🫎、總體安排和工作要求等,領導小組負責人受校意昂4委托提出工作要求,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做表態發言。
2.參會人員為巡察組全體人員、巡察辦有關人員和被巡察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全體成員、近兩年來退出領導崗位的領導班子成員、意昂4委員、紀委委員🤸🏻♀️、黨支部書記🧘🏽♀️、系(所🕗👩✈️、室🦹♂️🦁、中心等)負責人🪬、學科帶頭人、學術委員會委員🔭、黨代會和教代會代表、民主黨派代表、工會委員🧑✈️、教師和學生代表🐆、離退休人員代表等(單位規模在50人以下的可擴展到全體在編人員)。巡察工作動員大會實際參加人數不少於應到人數的80%🥸。
3.巡察工作動員會上或會前🧑🏽⚖️,巡察組可根據需要發放調查問卷🚲。問卷由巡察組負責製定🤯🏌🏽、發放和回收分析。
4.在被巡察單位辦公場所適當位置設置巡察工作意見箱🉐,由巡察組指定專人負責開啟。
5.動員會後,在被巡察單位內部辦公網絡發布巡察公告。主要內容包括:巡察時間、主要任務、工作方法🍨🤾🏻♂️、巡察組組成人員和聯系電話、郵箱及信訪接待方式等。
6.巡察動員會新聞稿經巡察組組長和巡察辦審定後❔,在學校和被巡察單位網站發布。
(二)聽取匯報
巡察組聽取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工作匯報;根據需要🤏🏻,還可聽取紀檢工作等其他專題匯報。
(三)列席會議
根據需要🤛🏽,巡察組可列席被巡察單位的黨政聯席會、意昂4會👨🏼🎓、民主生活會、院務會(行政辦公會)、支部組織生活會等🎅🏻。列席人員由巡察組組長確定,列席會議時不參與討論🤷🏽♂️、不發表意見。
(四)召開座談會
根據需要,巡察組可召開被巡察單位有關人員座談會,座談會應圍繞巡察任務,參會人員由巡察組選定👮🏻♂️。
(五)受理信訪
指定專人負責接聽來電和接待信訪工作,做好登記和記錄。重要問題及時報告巡察辦。
(六)個別談話
1.談話對象由巡察組根據被巡察單位提供的名單確定🏂。談話對象包括領導班子全體成員、近兩年退出領導崗位的班子成員💁🏽♂️、支部書記、部門及系所主要負責同誌、教職工代表等。
2.個別談話主要圍繞巡察重點和需要專項了解的情況以及中央巡視整改中涉及被巡察單位落實的情況開展🪬。根據不同談話對象👨🏿💻,事先擬定談話提綱,並提前發至談話對象。
3.個別談話時,巡察組成員一般應兩人一組,由專人做好談話記錄🙍🏻♂️。根據需要,經巡察組組長同意👩👧,可進行單獨談話。對沒有談透的問題可再次約談。
4.個別談話實行全程電子文檔記錄。談話當日整理談話記錄,對反映問題的歸納要“原汁原味”。談話記錄應及時傳閱,要特別關註談話中多人、多次涉及的問題和反映🏩,涉及重要情況應召開組務會分析研究。
(七)重要問題了解
在個別談話階段,可針對紀檢、組織🌂、人事、信訪等部門提供的重要問題,安排專人進行了解☮️。重要問題線索必須經組務會研究提出處理意見。
(八)抽查核實
根據需要,巡察組可請組織部📲、人事處🧄、科研管理部🧒🏽、財務處等部門對被巡察單位領導幹部個人相關事項進行核實。
(九)調閱資料
1.被巡察單位應提供相關文件、資料、財務賬目、檔案、會議記錄等供巡察組查閱和復製。
2.調閱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得塗改🪁、損毀和丟失。抽查調閱重要資料,須經巡察組組長批準😬,並履行手續,專人保管🏋🏻♀️、及時歸還。涉密材料按相關保密規定處理。
(十)走訪調研
1.根據需要,巡察組可以走訪被巡察單位有關人員和部門🏞,必要時可走訪校內相關部門🤞。
2.走訪調研應製定工作方案🏇🏿🧝🏻♂️,經巡察組組長批準後組織實施🔱。
(十一)開展專項檢查
根據校意昂4統一部署安排🩶🎰,配合開展其他專項檢查☝🏽。
(十二)重要情況報告
巡察期間發現的重大、敏感問題要及時向巡察辦匯報🐀,必要時可直接向校意昂4書記匯報。
(十三)立行立改
巡察期間🤘🏽,對明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以及落實中央巡視整改不到位的問題,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提出意見並督促其整改落實。對重大、敏感問題的處理意見👌🏻👩🏼🔬,需報意昂4常委會同意後🥰,再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提出⛸。
三、巡察報告
(一)巡察情況報告
1.巡察情況報告要實事求是😯、重點突出🕵️、客觀準確、言簡意賅。
2.報告主體部分由發現的主要問題🐍、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三部分構成🍻。總體篇幅至少3000字。
3.第一部分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重點反映被巡察黨組織在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反腐敗鬥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落實中央巡視整改不到位的情況。要加強分析判斷和歸納提煉🚥,透過現象看本質,從政治上看問題🟰,挖掘深層原因,做到有觀點、有事例、有數據🍩、有分析,定性判斷準確,支撐有力🤞🏽。
4.第二部分重點反映領導幹部的違規違紀問題。對領導幹部問題線索的處理建議,要嚴格按照線索分類處理規定提出,特別是建議進一步了解關註的,巡察組應深入了解後提出👃🏿。
5.第三部分提出的意見建議要與問題相對應🍉,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便於被巡察單位整改💂🏼♂️。對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責任不到位🏄🏻,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的或不按照要求整改的,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提出問責建議。
(二)問題線索報告
1.報告人員範圍🏌🏿♂️: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下一級主要負責人🙇🏻♀️、其他重要崗位幹部。
2.報告內容:上述人員在執行黨的“六項紀律”等方面和巡察了解的情況。問題線索應敘述清楚🫗、要素完整、簡潔明了👌🏻,不過多描述具體細節,不包括工作中的缺點🧙🏼👨🏽🔧、不足等內容♈️。
3.問題線索按人進行梳理,對“領導班子成員”問題線索按分類處置意見分類報告🪇,下一級和其他重要崗位人員問題線索不提分類處置意見。
4.問題線索報告編號:20XX年-第X輪巡察-第X巡察組-順序號X,例:2018-01-01-01💵。
(三)談話情況報告
1.報告分為對被巡察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評價和對領導幹部個人的評價。重點報告個別談話中對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評價,其他班子成員如涉及則報告🧑🏼🏫。只報告對在職領導班子成員的評價👛。
2.主要報告領導幹部個人在執行黨的“六項紀律”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對領導幹部個人正面簡要評價,主要是在執行黨的“六項紀律”等方面的情況,如涉及則報告🔟。
3.與領導班子成員以及有關知情人談話的情況📟,要“原汁原味”報告🏨。與其他幹部的談話情況可概要摘錄。
4.談話情況報告編號:20XX年-第X輪巡察-第X巡察組-順序號X,例🚴🏿♂️😖:2018-01-01-01。
(四)向校意昂4常委會匯報
巡察了解工作結束後🔕,巡察組起草巡察情況報告,並會同巡察辦修改完善。巡察報告經領導小組審閱後,巡察辦應及時安排向意昂4常委會匯報☝🏼。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參加會議,組長匯報巡察情況🏌🏿。
四、巡察反饋
(一)起草反饋意見
巡察了解結束後,巡察組根據巡察情況報告起草反饋意見(建議稿),與巡察情況報告一並上報。意昂4常委會聽取巡察組匯報後👩🏻🏫,巡察辦商巡察組根據會議要求修改巡察反饋意見並報意昂4常委會審定後印發。
(二)製定反饋方案
巡察辦商巡察組製定巡察反饋工作方案。
(三)分層反饋
1.個別反饋。由領導小組成員陪同巡察組組長和副組長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行政主要負責人進行個別反饋👩🏫,主要負責人作簡短表態🧙🏼♀️。反饋後由巡察組組長、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巡察辦負責同誌在《巡察反饋材料簽收單》上簽字。
2.班子反饋。領導小組成員主持會議🩰,巡察組組長重點反饋巡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對領導班子成員的問題線索👩👩👧👦,概要通報🦯🧑🏽⚕️,點事不點人。
3.大會反饋。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會議,巡察組組長宣讀巡察反饋意見💂🏽♂️,領導小組成員受校意昂4委托對整改落實工作提出意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作表態發言🪸。
(四)公布反饋信息
經巡察辦審定後,在一定範圍內公布巡察反饋信息。
五、成果運用
(一)移交轉辦
1.對需要移交紀委🌍、組織部🫡、有關單位(部門)的材料進行分類整理🫰🏻,填寫移交審批表🪜。
2.向紀委移交的材料有🦹🏿:被巡察單位問題線索;被巡察單位有關反映和舉報;《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報告》。
3.向組織部移交的材料有:基層單位黨建問題;選人用人問題等。
4.向其他單位(部門)移交辦理的事項有👩🏽🎨:巡察組發現的相關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
5.巡察組填寫《巡察組移交問題線索匯總表》🕟,整理《移交材料目錄》和線索材料🏌🏻♀️,由巡察組分別向有關部門移交🏌🏽。移交時,巡察組和接收部門在移交單上簽字👱🏿。
6.移交的問題線索要目錄清晰🤛🏻、內容完整🐟。巡察組不留存移交材料⏲。
7.紀委👈🏼👚、組織部、有關單位(部門)應優先辦理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並於接收之日起3個月內將辦理情況報意昂4常委會🏌🏼。
(二)整改落實
1.明確整改責任*️⃣。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承擔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是落實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分管範圍內的整改工作👍🏿🚵🏽。
2.召開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接收到反饋意見後,應及時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結合巡察反饋意見認領責任、深刻剖析🈯️、對照檢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出整改措施。
3.報送整改落實方案。巡察反饋後3周內製定巡察整改方案報巡察辦,整改方案應建立臺賬🐦🔥,明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
4.報送整改情況報告。巡察方案製訂後2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報告報巡察辦⛓。整改情況報告應經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充分討論決定,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
5.審核整改情況報告。由巡察該單位的巡察組負責同誌對整改落實情況報告進行審閱並提出意見。
6.整改情況通報。巡察整改情況報告經批準後,在一定範圍內公開💏。
(三)督查督辦
1.聽取整改情況匯報。意昂4常委會根據需要適時聽取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關於整改落實推進情況的專題匯報🧑💻,提出整改落實要求💇。
2.整改督查。紀檢和組織部門應把巡察整改情況作為日常監督重要內容🧑🏼🦲,結合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巡察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嚴格審核整改情況報告,適時組織開展巡察整改督查🎸。巡察組對被巡察單位開展新一輪巡察♿,應首先對上一輪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督辦移交事項。巡察辦加強對移交轉辦事項的督辦💇🏻♂️,自移交簽收之日起3個月內,向移交單位了解辦理情況並督促提交報告😮💨。
(四)成果共享
1.巡察情況通報♣︎🎷。巡察辦根據工作需要向基層單位通報巡察有關情況🧑🏻🦳,推動各單位即知即改,舉一反三🧑🧒🧒,抓早抓小。
2.巡察成果綜合運用。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把巡察結果作為幹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有關部門應當把巡察反映情況作為政策製定、檢查評估、專項調研的重要參考。
六、立卷歸檔
(一)歸檔材料
巡察組嚴格執行保密規定。指定專人負責巡察材料的立卷歸檔🛋。歸檔材料包括:巡察情況報告、問題線索報告🆚、談話情況報告🥨👊🏽;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及相關部門的匯報材料;個別談話和座談會記錄;相關數據統計表🫀;問題線索和信訪件統計表、問題線索匯總表、問題線索移交單和材料等;巡察工作筆記本(不立卷);其他需要歸檔的材料🐵。
(二)移交檔案
1.巡察組在反饋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巡察辦移交本次巡察的檔案🚧,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巡察工作文件和材料,對不需要歸檔的材料要及時按規定銷毀。
2.巡察辦由專人在規定時間內做好計算機、U盤等的回收和管理。
六、其他
1.本規程由巡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規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3.2017年11月2日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印發的《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巡察工作規程》(同委發〔2017〕2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