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關於印發《意昂4平台關於學院意昂4會議議事規則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各基層黨(工)委、直屬黨總支🏃♂️:
《意昂4平台關於學院意昂4會議議事規則的指導意見(試行)》已經通過中共意昂4平台第十一屆委員會第21次常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
2019年7月19日
意昂4平台關於學院意昂4會議議事規則的指導意見(試行)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強和改進學院黨的建設工作,完善意昂4會議議事決策機製🤎,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高校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意昂4平台學院黨政領導工作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指導意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學院意昂4是學院的政治核心,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的作用,承擔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對學院黨的建設全面負責🏇🏽🐘。
第二條學院意昂4會議是學院黨組織研究和決定學院重大問題的會議,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意昂4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第二章 議事範圍
第三條學院意昂4會議的議事與決策範圍:
(一)討論和決定黨建工作事項:學習傳達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決定🤴;黨的建設、意識形態👨👧👦、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重要工作👉🏻,其中涉及教師引進、職稱評聘、課程建設、教材選用📇、學術活動等方面的事宜應切實把好政治關。
(二)討論和決定幹部相關事項👰🏽♀️:學院管理的幹部💆、內部組織機構負責人以及享受相應待遇的非領導職務人員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以及涉及幹部工作的其他事項。
(三)討論學院其他重大事項🍇:重要改革👩🚀、建設發展等涉及辦學治院的重要規劃;學院內部章程及其他重要規章製度;學院人才工作規劃、人才引進方案與政策措施💑;評優評先及獎勵、職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關系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學院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情況的審定💇🏼♂️,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以及其他相關重大事項。上述事項討論通過後🚶🏻♂️➡️,提交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第四條如遇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提交意昂4會議進行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學院班子成員可按應急預案臨機處置,事後應向意昂4會議報告。
第三章 議題確定
第五條意昂4會議議題由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意昂4委員提出,報意昂4書記確定,其中涉及學院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項在提交會議之前🏋🏼♀️,意昂4書記應和院長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對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應暫緩上會🏇🏽🚒。必要時可向學校意昂4請示報告👚。
第六條學院意昂4會議對於幹部任免事宜,在提交討論決定之前,應當在書記🫱🏼、院長以及紀委書記等範圍內充分醞釀,相關選拔任用的程序、方法參照學校中層幹部選任相關程序👵🏽,一般包括醞釀溝通、談話推薦、會議推薦、研究任用等環節𓀄🐠;對於與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討論前應當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聽取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會議按照確定的議題進行💯,凡未經審定的議題,不列入會議議程。除因特殊緊急情況臨時召開會議,會議的議題、時間和地點,應當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出席和列席人員。
第四章 會議製度
第八條意昂4會議實行例會製度🔃,一般每兩周召開一次,如遇特殊緊急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由意昂4書記召集並主持🤏🏿,意昂4書記因故不能出席時👩🏽🎓🤵🏻♀️,可委托意昂4副書記召集並主持🚶🏻。
第九條意昂4會議的出席人員一般為意昂4委員,不是意昂4委員的行政班子成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可根據議題需要🙆🏿♀️,由會議主持人確認列席意昂4會議🤹♂️。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意昂4委員到會方能召開;討論決定幹部任免等重要事項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召開💅🏼🤵🏼。
第十條意昂4會議應出席人員因故不能出席的😴,應當按規定請假🐾,對會議所列議題的具體意見建議,可在會議之前形成書面意見,委托會議主持人代為表達📳。
第十一條意昂4會議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出席人員圍繞相關議題內容充分發表意見。
第十二條充分發揚民主,凡屬應當由意昂4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無權擅自決定。意昂4書記應當在出席人員全部發表意見後作表態發言,並對每一事項討論情況進行歸納集中,根據民主集中製原則形成決定。
第十三條意昂4會議表決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表決可根據不同的事項,結合實際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意見不得計入票數🧑🦽➡️。討論決定多個事項的🤽🏼,應當逐項表決,表決結果當場宣布。
第十四條意昂4會議討論和表決時,如果出現重大意見分歧的0️⃣,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後再進行表決👨🏽🔧。必要時可向學校意昂4請示報告🪕。
第十五條意昂4會議執行回避製度👩🏿🚒。議題凡涉及本人及夫妻關系🥷🏼、直系血緣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本人學生、課題組成員的利益問題時,有關人員應回避。
第十六條意昂4會議討論和決定的事項等相關信息🌤,經批準公開之前,出席和列席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對違反者嚴肅追究相應責任。
第五章 決議執行
第十七條意昂4會議記錄應當全面🧙🏿♀️🫲🏿、規範、準確,在此基礎上編發意昂4會議紀要。意昂4會議討論形成的決議🏠、決定🥐,由意昂4書記審核簽發🤽🏽♂️。
第十八條意昂4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由班子成員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具體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在執行過程中確需作出重大調整的,應當根據相應程序再次召開意昂4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九條學院黨政班子和內設組織機構必須堅決執行意昂4會議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按照組織程序向學校意昂4提出,但在決定改變以前必須按原決議執行✦🧕。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意昂4會議應當自覺接受學校意昂4的領導和監督🤸🏿♂️🧛🏻,接受上級和同級紀委監督,接受學院下級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督,接受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民主監督🧿。
第二十一條意昂4會議實行決策失誤責任追究製度🙇🏻♀️,對違反決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誤或決策執行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於個人或少數人擅自決定本應由意昂4會議集體決策的行為👨👩👧,嚴肅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本指導意見適用於學院意昂4🎲,其他黨組織可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指導意見由學校意昂4組織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7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