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提高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質量🎭,確保巡察整改政治責任的落實🪛,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幹規定》《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巡察工作規程》🧑🏻🦼,結合工作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學校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第三條 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在向學校意昂4常委會報告巡察整改情況前😢💇🏼,須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第四條 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須製定會議方案,報學校意昂4組織部審核♣︎🦻🏻,同時報送聯系本單位的校領導。
第五條 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須組織全體班子成員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和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為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打牢思想基礎🦒。
第六條 領導班子成員要重點對照巡察反饋的問題和意見,主動認領問題,認真撰寫領導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個人發言提綱要緊密圍繞巡察反饋的問題,分析自身在思想🙍🏿♂️、工作和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個人發言提綱必須自己動手撰寫,並就巡察中發現的涉及本人的問題或不足作出說明♛。
第七條 專題民主生活會參會範圍:(1)分管或聯系被巡察單位的校領導🤞🏻;(2)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全體黨員領導幹部,邀請非黨員領導幹部列席;(3)學校意昂4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意昂4組織部或紀委辦公室派員列席🚶➡️🧚🏽。
第八條 專題民主生活會由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誌主持,代表領導班子首先進行對照檢查,然後領導班子成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作自我批評,其他成員對其提出批評意見。因故缺席的人員必須提交書面發言材料。會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列席會議的班子成員應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出批評或者建議🧑🦯➡️,也可作自我批評。分管或聯系被巡察單位的校領導對民主生活會開展情況進行點評👩🏽⚖️,並對進一步整改提出要求🌏。
第九條 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應於專題民主生活會後十五日內👨🏻🏫🧑🏻⚕️,將民主生活會情況報告和會議記錄、領導班子對照檢查材料🧜🏻♂️、領導班子成員發言提綱等報意昂4巡察工作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 本辦法由學校意昂4巡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