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昂4平台外賓接待經費暫行規定
(同委辦發〔2014〕2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外賓接待工作🧔🏻,加強外賓接待經費管理,強化預算監督,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教育部財務司《關於轉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財司函〔2014〕43號)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校內各部處、院系🔛、直屬單位接待國外來賓的活動。學校其他附屬單位和教職員工因公接待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外賓接待工作應當堅持促進學校國際交流、友好對等♟、務實節儉的原則🎈。
第四條 邀請外賓來訪應當按照有關外事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計劃審批規定🫶🏿。未經批準,不得對外發出正式邀請或作出承諾。接待計劃應當明確外賓團組中由我方招待的人數、天數、費用開支範圍以及資金來源🫸🌋、列支渠道🏊🏻♂️、預算等✫。
第二章 列支原則
第五條 由學校邀請的外賓的接待費用由學校外事經費列支🚗。由學院邀請的外賓的接待費用原則上由學院經費列支🏋🏿♂️,但需向外事辦公室報備👰🏽,特殊情況則需向外事辦公室提出申請🗺🙅🏻。
第六條 對應邀來校的外賓🤞🏽,接待單位應當根據互惠對等原則或校際交流協議進行接待。
第七條 各接待單位應當按規定控製外賓接待經費🍃,嚴格執行接待費開支標準,不得擅自突破。
第八條 外賓接待費的報銷支付應按照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的有關製度執行,原則上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三章 外賓開支範圍及接待標準
第九條 外賓接待經費開支範圍主要包括:住宿費🫴🏿、日常夥食費👩👩👦👦、宴請費🧢、交通費🧥、贈禮、參觀費和公雜費等😸。
外賓接待經費原則上不列支外賓來華國際旅費。
第十條 住宿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外賓住宿註重安全舒適🧁,不追求奢華。校長級及以上人員率領的外賓代表團🤷♂️👩🏽💼,可安排在五星級🪠、四星級賓館;副校長級及以下人員率領的代表團以及其他一般外賓代表團,安排的賓館最高不超過四星級。
(二)外賓住房標準:校長級及以上人員可安排套間,其他人員安排標準間。
第十一條 日常夥食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外賓日常夥食招待應當註意節儉,嚴格根據夥食費標準選擇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二)外賓日常夥食費(含酒水🙍🏻、飲料)標準:校長級及以上人員每人每天500元;副校長級及以下人員每人每天300元。
第十二條 宴請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宴請外賓嚴禁講排場,原則上安排在學校內部的餐廳和食堂,不上高檔菜肴和酒水,杜絕奢侈浪費。除宴會外,提倡采用冷餐會、酒會👨🏻🦳、茶會等多種宴請形式💇🏿♀️。
(二)外賓宴請費(含酒水、飲料)標準:校長級及以上人員出面舉辦的宴會,每人每次400元;副校長級及以下人員出面舉辦的宴會,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會、茶會分別為每人每次150元、1O0元🕝、60元。
(三)外賓在校期間,正式宴請不超過2次👴🏼,包含學院安排的宴請。
第十三條 交通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外賓用車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除少數重要外賓乘坐小轎車外,其他外賓可視人數多少安排小轎車🏒、中巴士或大巴士。在符合禮賓要求的前提下,外賓出行應當集中乘車,減少隨行車輛。
(二)接待外賓確需租用車輛的➕,接待單位應當與資質合格、運營規範的汽車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
(三)外賓赴外地訪問時,應當按級別乘坐相應等級標準交通工具,校長級及以上外賓可提供飛機頭等艙、輪船一等艙和火車軟席(含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座⟹、火車高級軟臥),其他人員可提供飛機經濟艙👩🏽🎤、輪船二等艙和火車軟席(含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座👷🏿♀️、火車軟臥)。
確因工作需要並經接待單位領導批準🙂↕️😶,外方主賓的重要隨行人員可隨主賓乘坐相應艙位,原則上按隨行不超過1人來安排🖕🏽。
外賓途中夥食費按日常夥食費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對外贈禮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對外贈禮應當節約從簡,實物禮品應當盡量選擇具有學校特色的師生作品👦🏿、或具有中國特色的傳統手工藝品、實用物品,樸素大方,不求奢華。
(二)贈禮對象僅為外方團長夫婦🦓,必要時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員,原則上由接待單位贈禮1次🫰🏽🎇,其他單位不重復贈禮👸🏿。如外方贈禮,可按對等原則回禮。
(三)對外贈禮以贈禮方或受禮方級別較高一方的級別確定贈禮標準。贈禮方或受禮方為校長級人員的🧑,每人次禮品不超過400元;贈禮方或受禮方為副校長級人員的,每人次禮品不超過200元;其他人員,可以視情況贈送小紀念品。
(四)對訪問我國的著名友好人士、社會名流、專家學者,確有必要贈禮的🥁,按照正、副校長級人員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 外賓在華期間的醫藥、郵電通訊、洗衣、理發等費用,原則上均由外賓自理。
第四章 陪同人員接待標準
第十六條 我方陪同人員人數,應當根據禮賓要求掌握📉。
第十七條 接待校長級外賓的重要外事活動,我方參加宴請人數應當根據禮賓要求安排。其他宴請,中方主要宴請人員與對方主要來訪人員原則上對等☦️,嚴格控製中方陪餐人數。
第十八條 陪同外賓赴外地訪問期間👩👩👧👦,陪同人員的夥食費、住宿費、交通費等開支標準按照校內國內差旅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並由所在單位分別負擔🧲。確需與外賓同餐🧈、同住、同行的,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可按對應的外賓接待標準實報實銷💞。
第十九條 各單位的接待工作人員在接待活動期間,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用餐的,經接待單位領導批準,可以領取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外事🌝、財務、審計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外賓接待管理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接待單位應如實提供包括接待計劃🩰、經費預算、開支報銷憑證等在內的相關資料,主動配合接受檢查,並認真落實檢查意見🚣🏻♂️。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整改,追回資金,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一)擅自提高接待開支標準的🧑🌾;
(二)計劃未經批準接待外賓的;
(三)違規擴大外賓接待開支範圍,或報銷與接待無關的費用的;
(四)虛報外賓接待級別⚠、人數🧘♂️、天數,套取接待經費的🆗;
(五)使用虛假發票報銷接待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主辦的國際會議涉及的外賓接待費用管理按照國家在華舉辦國際會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外國專家的費用管理按照國家外國專家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涉及港澳臺地區的接待標準參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在上級有關規定出臺之前,原則上參照此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須報批🤾。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外事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