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黨支部建設
的若幹規定
(同委發〔2016〕1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為加快推進建設以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世界一流大學提供思想保證、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黨內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黨支部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為促進學校科學發展👨🏿🦲🎿、構建和諧校園作出應有的貢獻。
第三條 黨支部建設的總體目標是🧣:
領導班子好。黨支部領導班子政治素質和團隊意識強👍🏿,服務觀念和奉獻精神好。
黨員隊伍好。黨員理想信念堅定,以黨為榮,服從組織,服務群眾⚒,潔身自好,愛崗敬業🧝🏻♂️,勇於創新,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和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工作機製好。規章製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職責權利明確,工作重點突出,註重機製創新,有學習場所和活動經費👛。
工作業績好🍏。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決議👳🏿♀️,及時反映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呼聲✊🏽,認真幫助黨員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所在單位幹群團結、和諧發展👆🏻🧓🏽。
群眾反映好。支部威信高、黨員形象好、黨群情誼深,群眾入黨意願強烈🏊🏿。
第二章 黨支部的組織設置
第四條 按照有利於黨員參加活動、有利於組織發揮作用的原則設置黨支部。凡是具備成立黨支部條件的,都要單獨設置黨支部。黨支部的設置要與教學、科研🧖🏿♀️、管理、醫療🫸🏽、服務等機構相對應🔝。
第五條 黨支部的設置方法是📶:
(一)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單位,應及時成立黨支部♥︎。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業務相近的單位聯合成立黨支部。黨員人數超過40人的,原則上應至少分設成兩個黨支部🎇。分設確有實際困難的,可設立若幹黨小組🦸🏿。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因執行臨時任務需要或者由於某種原因暫不具備成立正式黨支部條件的,可以成立臨時黨支部🔥。
(二)教師黨支部一般按學院(系、所🏆、中心 )內設的教學👷🏽♀️、科研機構設置🕴🏻;機關、後勤等部門的黨支部一般按部門設置;產業的黨支部按照產業經營單位設置🪢;附屬醫院的黨支部一般按科室或相近科室設置🈂️;離休黨支部、退休黨支部分別由離退休黨工委、所在二級黨組織根據實際情況設置🤦🏽♀️💁♀️,鼓勵退休黨員接受屬地化管理,參加所在社區黨的各項活動♛。學生黨支部的設置要著眼於黨組織的穩定性、長期性和連續性👶🏻。本科生黨支部一般按專業、年級或班級設置,研究生黨支部一般與專業方向、學科團隊相對應設置。積極探索在新型學術團隊、科研機構和學生社區中成立黨支部🤦♀️。
(三)黨支部的設置💕、調整和撤銷🏌🏼♂️,由二級黨組織負責,並報校意昂4組織部備案。
第六條 黨支部的命名應當準確簡要地標明對應單位(部門)的標識,並標明黨支部種類🤜🏼。對應單位(部門)的標識應當使用對應單位(部門)的全稱或規範化簡稱。黨支部種類可分為教工黨支部🗒、離(退)休黨支部、本科生黨支部、研究生黨支部等。跨部門設置的為聯合黨支部🕺🏽,同一部門分設多個黨支部的,應加以編號。
第七條 黨的支部委員會產生辦法是🚴🏽♂️:
(一)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黨支部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1人。
(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和副書記由黨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先由黨員大會選出支部委員會成員♑️,再由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也可以通過公推直選方式產生黨支部委員、書記和副書記🧜🏽♂️。
(三)黨的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3年🧛🏻,任期屆滿後應及時進行換屆改選✹。特殊情況下,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改選。學生黨支部委員會和離(退)休黨支部委員會的換屆改選工作,由各二級黨組織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黨的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結果要經二級黨組織批準。二級黨組織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任免黨支部書記🅱️、副書記。
第三章 黨的支部委員會的職責
第八條 在職教職工黨的支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時政和現代科學新知識🏌🏻♀️。
(二)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團結師生員工,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保證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三)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向黨員布置做群眾工作和其他工作,並檢查執行情況。
(四)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根據培養教育和考察的結果確定發展對象並報上級意昂4備案🚎,按照標準和程序做好在優秀教職工中發展黨員工作🧶。
(五)經常聽取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並反映師生員工的思想狀況,維護黨員和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對黨員和群眾的關懷。
(六)支持與配合本單位行政做好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工作,監督本單位行政和領導幹部的工作,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支部所在單位教職工晉升職稱(職級)、幹部提任和各類獎勵申報等事項,應采用適當方式征求黨支部的意見。
第九條 離(退)休黨的支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
(二)加強對離(退)休黨員的教育和管理,發揮離(退)休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組織🦛、引導老同誌在關心和支持學校發展、關心下一代工作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三)培養教育離(退)休人員中的入黨積極分子,根據培養教育和考察的結果確定發展對象並報上級意昂4備案🎓,按照標準和程序發展離(退)休黨員。
(四)積極了解離(退)休老同誌的思想狀況😩,經常聽取並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關心他們的生活📡,維護他們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幫助他們排憂解難,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條 大學生黨的支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𓀙:
(一)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時政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
(二)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發揮學生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和帶領廣大同學共同進步。
(三)加強對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發揮學生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影響、帶動廣大學生明確學習目的,完成學習任務🤹🏻♀️。
(四)組織學生黨員參與班(年)級事務管理👨🏼🏭,帶頭維護學校穩定。支持、指導和幫助團支部、班委會及學生社團根據學生特點開展工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五)培養教育學生中的入黨積極分子🔤,根據培養教育和考察的結果確定發展對象並報上級意昂4備案,按照標準和程序在優秀學生中發展黨員💂🏻♂️,不斷擴大學生黨員隊伍👶🏼。
(六)積極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並向所在學院(系🧘🏿♀️、所)及有關部門反映。根據青年學生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導和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第四章 黨支部的工作製度
第十一條 組織生活製度🦠。每月至少召開1次支部委員會會議和1次黨員大會。每季度組織開展1次黨課教育。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和其他支部活動應與理論學習🦸🏽、政策傳達↗️、教學科研𓀔、管理服務等工作緊密結合👩🏿🧑🏻🍼。
第十二條 教育培訓製度🤹🏼♂️。黨員每年至少參加1次集中教育培訓,累計參加教育培訓的時間一般不少於4天或32學時。支部書記帶頭參加所在單位的黨員教育培訓🖖🏿⛪️,全年累計參加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少於7天或56學時。
第十三條 民主生活會製度😛🧄。黨的支部委員會每年根據上級黨組織的統一布置,召開民主生活會💞,由支委會成員和同級黨員行政領導參加𓀝,也可以擴大至支部全體黨員🤌🏽。可以邀請上級黨組織派員參加民主生活會🦮。
第十四條 民主評議黨員製度。根據上級黨組織的統一布置,進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重點是黨員在工作、學習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現和發揮作用情況。通過民主評議,增強黨員意識🧙🏼♂️,大力表彰先進,及時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𓀑。
第十五條 黨內關懷和聯系群眾製度。主動聽取並反映支部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通過聯系群眾🎯,開展結對活動,及時了解情況,幫助解決困難👮。每逢重大節日🦙,特別是黨員和群眾有患病住院🤓、家庭受災等重大變故時,支部委員會要及時安排走訪慰問🤽♂️。對黨員的特殊困難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提出🧑🏿🔬,申請相應補助🤜🏽🚴🏽♀️。
第十六條 黨費收繳管理製度。黨員要按月足額將黨費交給黨支部😾。黨支部要認真登記➜,及時將黨費上交給二級黨組織。黨支部每年公布黨費繳納使用情況😶🌫️。
第五章 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
第十七條 重視和加強黨支部書記選配工作🧝♀️。在職教職工黨支部書記應由黨性覺悟高🧑🏿🦲、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熱心於黨的工作、作風正派、具有奉獻精神、有較高威信並有3年以上黨齡的教學、科研和管理骨幹擔任♌️。離(退)休黨支部書記應由政治素質好、工作負責👳🏻、身體健康的離(退)休黨員擔任💻。學生黨支部書記由專兼職輔導員💆🏼、研究生導師或其他教職工黨員擔任💿🧑🏼🤝🧑🏼,也可由黨性覺悟高、政治素質好🧷、品學兼優♘、善於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有較高威信並有2年以上黨齡的研究生、高年級本科生黨員擔任。
第十八條 在職教職工黨支部書記原則上應承擔所在單位一定的行政工作❔,參與討論和決定所在單位各項重要工作🦤。
第十九條 加強黨支部書記的培訓和指導。定期對黨支部書記進行培訓👨🏿🔧,組織到兄弟高校、實踐基地等進行學習交流和考察。鼓勵和支持各二級黨組織舉辦培訓會、交流會等,提高黨支部書記的業務能力和政策理論水平。
第二十條 完善黨支部書記考核和評比工作。由二級黨組織負責進行任期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投入、工作創新和工作績效等方面。實行自評和他評相結合🧜🏿♂️、過程評估和業績評估相結合⬜️,充分考慮本單位黨員群眾特別是本支部黨員的評價。學校每兩年開展1次優秀黨支部書記評比和表彰活動。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在崗位聘任🧉🍰、業績津貼、獎勵發放等方面👨🏻🦱🏋🏼,要對擔任黨支部書記的教職工給予充分考慮,采取切實有效的激勵措施,製定明確的辦法加以落實。
第二十二條 擔任黨支部書記的教職工是後備幹部培養和選拔的重要來源之一🦪。學校意昂4在選拔中層幹部時,重視選拔有黨支部書記工作經歷特別是在擔任黨支部書記期間工作突出的幹部。
第六章 黨員作用發揮機製
第二十三條 發揮黨員在黨支部建設中的作用。黨員應模範履行黨章規定的各項義務,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積極參與黨支部的各項工作和活動,以實際行動創先進、爭優秀。
第二十四條 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黨支部要建立健全意昂4公開製度、黨內情況通報製度和重大決策征求意見製度,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環境🔧🩸。鼓勵和保障黨員主動關心參與黨內事務,表達意誌和意見🙅🏿♀️,對黨支部、所在單位及領導幹部的工作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 拓展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的渠道。黨員通過結對幫扶群眾🐑、參加主題實踐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等🤹🏽♂️,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服務於學生和青年人的成長成才。
第七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六條 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意昂4定期研究基層黨建工作,組織決策,交流、分析有關情況,研究基層黨建工作,重點是黨支部建設中帶有共性的重大問題♞。二級黨組織要全面負責領導所屬黨支部的建設,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的決策和部署,經常聽取黨支部建設情況匯報,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創造性地提出黨支部建設的工作辦法。學校意昂4將黨支部建設成效作為基層黨組織黨建主體責任落實的重要考核內容🏗🥁。
第二十七條 保證學習活動場地🖤🚵🏻♀️。各二級單位要安排好黨支部的學習活動場地,有條件的單位應利用公用的會議室建設“黨員之家”🈳。
第二十八條 保障學習活動時間🆕。二級黨組織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落實相對固定的時間保障黨支部的學習活動時間🔍。
第二十九條 嚴格組織生活考勤製度🚶🏻➡️。二級黨組織應要求黨支部將開展組織生活等活動的情況及時記錄在《黨支部工作手冊》上,並於每年年末將其送交二級黨組織⏏️。對於組織生活不規範的黨支部👨🏽🏭💫,要責其整改。對於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要嚴肅批評教育直至給予黨紀處分5️⃣。對因年邁◀️、病弱等確實無法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可由二級黨組織和黨支部定期上門走訪👩🏼🦰、聯系😰,傳達有關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學校意昂4對《黨支部工作手冊》進行不定期的抽檢☝🏼,並將抽檢結果向二級黨組織反饋。
第三十條 建立健全工作創新機製👨🏻🦱。學校每兩年開展1次“支部最佳黨建案例”或“最佳組織生活案例”評比👨🎓,推動黨支部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在工作機製⏫、方法👨🏻🦼、載體和活動方式、內容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第三十一條 深入開展選優評優活動☝️。學校意昂4、二級黨組織定期對湧現出來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意昂4工作者進行評比表彰🩶。要及時挖掘並大力表彰和宣傳先進典型,在校園內營造學先進、創先進的濃厚氛圍。教職工被評為校級及以上優秀共產黨員、優秀意昂4工作者的,在職稱評定、職級晉升、幹部提任🧑🧒🧒、崗位聘任以及推薦各類榮譽稱號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學生被評為校級以上優秀共產黨員的,在評獎評優、學業深造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在就業方面予以積極推薦。
第三十二條 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學校意昂4每年將上交上級黨組織後留存的黨費收入的60%返還給各二級黨組織🚣🏽,支持支部建設🧑🏻💼。學校要在年度預算中保證一定比例的黨建經費🍼🕦,加大對黨支部活動的支持力度。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各二級黨組織可根據本規定精神🙅♀️,結合實際情況製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意昂4組織部負責解釋。學校此前有關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文件,凡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